這文章上個月以來已在許多地方被提及,但還是值得一提。
iPhone 3.5 寸螢幕被所謂的專家和科技宅男批評的很厲害,但事實上由 Dustin Curtis 的文章和上圖,可看出若拿一個 4.21吋螢幕的手機,你無法單手操作,因為螢幕許多地方手指壓不到!
老人也提起過,事實上手機業沒告訴你的秘密,手機不大不可,因為目前仍然無法解決電力問題!需要更大的電池,尤其是Android手機標榜的4G,是吃電恐龍!老人每次提起此事,就有人說,他們可換電池。所以你不難看到口袋放了三個電池的Android手機用戶。
但說不定,iPhone銀幕的確要大一點,但如何取捨是大問題!可能3.8吋可讓80%人單手操作?
這是人體力學和統計問題!
所以老人說過,上帝給人最好的工具就是手,手指更是所觸即所得!見老人去年4月獨創的口號 “所觸即所得:What's You Touch Is What You Get (WYTIWYG)”。也請見 “手指和滑鼠的戰爭”、和 “手指和筆的戰爭”。
我們穿的t-shirt也有分S,M,L.
回覆刪除理論上, 人的手指尺寸也不會那麼統一
所以延伸出來, 應該可以由 3.5" 各自向上向下延伸二個尺寸才對呀.
經過5~6人的測試,沒有人能在綠色圓弧線上操作,大概都要再往內縮至少2公分,也就是iPhone的螢幕範圍內,甚至更小,使用L號的,大概沒幾人吧!
回覆刪除我目前用的是4.3",一隻手真的無法掌控,
回覆刪除但看到HTC出的4.7"卻也不覺得太大,
壓縮成16:9的比例真是聰明的一招!
橫放或許才好看影片,不過直立應該比較符合人類的臉型吧?
不過橫式手機早就出現過了,想想NOKIA的N-Gage,有比較好用嗎?
如果APPLE是注意電力,
回覆刪除就不會發生IPHONE4S電池極快耗盡事件...而要立刻亡羊補牢更新iOS...(其實只要充分進行測試就絕不會發生的事...證明蘋果也只是一間企業..)
手指觸摸的範圍不只是取決於螢幕大小, 還有機身的設計!
iPhone3G時的設計改變在於這一點, 但iPhone4的手感設計卻倒退了!
如Sony 的Arc的機身設計就很好, 令使用者使用時手感提升,觸摸的範圍也更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