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10日 星期六

Jobs提出智慧型手機廣告的新觀念

  蘋果和Adobe Flash之爭不算戰爭,但蘋果和Google的戰爭才是真正的第二次世界大戰!(參戰的主要國家是蘋果,Google,微軟)
  蘋果和Google之爭蘋果雖然一路領先,但後來Google加速,蘋果反倒是一直是屬於挨打地位。
  現在蘋果向Google重重一擊,直搗Google核心產業,賺錢的本營----搜尋和廣告!
  你使用iPhone 搜尋資料的機會有多大?像使用電腦或使用筆電那麼多麼?
  如果不是(如果你不常用或是不用iPhone上的Google app,那就是不是),那Jobs就對了!
   Jobs認為在iPhone或是其他智慧型手提裝置上,人們透過app得取資料,而非靠搜尋。
  所以廣告要做在app上面!!!!!就是 iAd
   Jobs認為iAd讓app發展者可靠廣告 iAd 賺錢,而使app賣的更便宜或是免費,這是使用者和app作者雙贏的局面!(依我看是三贏的局面,加上蘋果帝國)
  這就是iPhone 4.0 上 iAd 的精垂!
   -----不同眼光看世界,世界大不同----這就是Jobs身價250億美元,或是1000億美元之故!

蘋果禁止Flash的目的是因為智慧型多工multitasking?

   蘋果禁止Flash在iPhone和iPad上使用的原因一直是眾說紛紛。好像是蘋果和Adobe的戰爭。
但目前最新的說法是因為蘋果多工 Multitasking API 作業上的需要!必須要使用C/C++/Obj-C的app才能在蘋果智慧多工作業上優化編輯使用。這跟其他手機系統的多工作業不同,這些其他系統只是僅僅讓不同的app同時作業而已。
所以不是故意要戰爭訝
大家也不要忘記當年Flash屬於Macromedia時,Adobe是大力反對使用Flash的!因為當時Adobe使用不同的方法(LiveMotion)來應付多媒體網頁使用。當年Adobe打不贏,只好在2005年花了31億美金買了Macromedia,後來當然推廣Flash了!
只是不要忘記有些地方拍照是不能用閃光Flash的!
哈哈,所以沒有永遠的贏家只有ㄧ時的輸家(如果大家都很努力的話)!


Palm花落誰家?

Palm陷入經濟困境,但股票大漲,必有因
傳言HTC,RIM,Lenove均有可能是買家。看來這是買方還是賣方市場大家還看不出來。看來來至台灣,加拿大,還有中國的三家公司均有絕對理由買入Palm。只是我心目中想的是Sony日本。因為它以前就有用過Palm的歷史。另一可能是Google。
如果你是各家的CEO,你認為最價值的買家是?
  (口袋飽滿可買的玩家是HTC,Google,RIM)
大家來猜猜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