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8日 星期一

為什麼大家都想離開Google:你不要做魔鬼,我來做!


Google的公司名言:"Don't be evil."
老人以前(見蘋果麥金塔電腦吃食PC商業市場)就把它翻譯為:"你不要做魔鬼,我來做!"

為何Motorola招兵買馬想自創系統
為何HP要買入Palm?
為何許多公司明明知道微軟的平板不知要到何年何日才生產,還是想等微軟?
為何許多公司要跨做Android和Window Phone 7?
為何不要錢,大家還是不要它?還是想離開它?
Why?Why?Why?

因為對公司和軟體商而言,不要錢的背面,就是幫建立它的城牆,不要你出去!名為自由,實為奴隸!跟早期的共產黨,人民公社一樣!

許許多多的Android手機公司、硬體技術人員已開始在抱怨Google的不聞不問!
除了一家公司(Spacetime Studios)以外,所有的軟體公司已發現Google事實上是拿掉他們賺的錢,而不是讓他們賺錢!Angry Birds的抱怨Google是典型的例子。而Angry Birds因為多人用,有用不完的廣告,還算損失不大。其他不大不小的公司就完了!也不能賣錢,也拿不到廣告!而Google只在乎它自己的整體廣告量!

股市大師巴菲特曾說過:"做生意就如同蓋城堡,要建立不可被攻破的護城河""In business, I look for economic castles protected by unbreachable moats."
Bill Gurley的著名文章(見abovethecrowd com),提出Google的本質就是建立起它自己的城堡(castle)這個城堡就是它的搜尋事業。而大家不知不覺的是在幫他建立護城河(moat)這個護城河就是Android
最後的結果是這個城堡不可能被攻破,而賺錢的是Google和電訊供應商,和部分的手機生產商,但不是軟體業者!你愈使用它,你愈被自己幫忙建的護城河綁在城堡內!

現為美國總統經濟復甦顧問的John Doerr說到"The internet is the greatest legal creation of wealth in history." 現在Bill Gurley加了一句
:"Android might be the opposite of that, the greatest legal destruction of wealth in history."
"Internet是歷史上最大的合法創造財富的方法、Android剛剛好相反,是歷史上最大的合法破壞財富的方法"

所以大家為何想離開Google,原因就很清楚了。所以下次老人說:"Google的公司名言是:"你不要做魔鬼,我來做!" 你就不要再懷疑了!

蘋果為何成功,一是微軟的怠,二是Google的自

12 則留言:

  1. 我不在意Android的野心怎樣芸芸
    商場即戰場 乒不厭炸
    這是戰爭!

    不過Google是一家很懶散的公司
    他推出一堆非常實用的新功能gmail reader maps docs...
    卻從來不願意在使用者體驗上花百分之百功夫
    所有產品都很好 很棒 很好用 但..總離完美差那麼一步
    我不懂這家讓員工有20%自由時間的公司
    為何無法讓reader的搜尋功能更加完善
    或者把alert和reader做更好的整合(我有一堆idea
    reader分明可以比Flipboard等社交雜誌應用好萬倍...)

    在我看來
    這家創意十足的公司最缺乏的是有效率、注重體驗的產品控管
    蘋果是這方面的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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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因為太自由?

    By the way,Hattivatiit是真名還是?
    老人很好奇
    你可不用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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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Google仍可以不要做Evil
    它落井下石?發災難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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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Google 開發了很多技術,卻都冠上 "beta" 字樣,為何 ?

    其實我覺得 Google 跟 M$、Apple、HTC 等公司的定位本來就不同,他想要的是許許多多的 idea,誘使別人用他的服務,而 idea 不等於 product,像 GMail、Google Doc 等網路服務都只是他的 "玩具"。沒錯,他只是在玩,所以有人覺得 Google 怎麼老是在試水溫,創意很多但都離 "好用" 有一段距離 ? 這只是企業文化的不同而已。

    可惜 Google "Don't be evil" 的好形象只停在當初做網路服務的時代,在 Google 開始推出 Chrome 之後似乎就有點改變,因為他開始經營自己的網路載具。之後的 Android 更是出現搶市佔的醜態,並且擺出射後不理的姿態,這儼然是企業文化的改變,不像我以前所認識的 Google。

    不過沒有改變的是,Google 依然沒有學會 "如何把 idea 變成 product",Android 就是很好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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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認同克里斯說法
    Google的產品無大毛病但總不完美
    總之和企業文化脫不了關係

    hattivatii是卡通魯魯米裡的一種生物
    http://fi.wikipedia.org/wiki/Hattivat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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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除了企業文化 還有營利模式
    (as克里斯指出的)

    蘋果做東西出來賣
    Google做東西出來 但是賣廣告
    (之前在daring fireball挖到的)
    http://itmanagement.earthweb.com/features/article.php/3910226/How-Google-Is-Closed-Just-Like-Appl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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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蘋果做東西出來賣
    >Google做東西出來 但是賣廣告

    這就是根本的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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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總結以上
    蘋果希望產品做的好
    Google希望廣告賣的好

    讓我選?當然買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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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有误导之嫌,John Doerr 并没有说过后半句话。

    见 http://printful.com/read/YaTjrr 最后一段

    John Doerr, once said "The Internet is the greatest legal creation of wealth in history." Android may be the opposite of that, the greatest legal destruction of wealth in his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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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謝謝@freeurmind
    我再研究一下(今晚太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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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apple只是懂得包裝和吹噓自己產品,並非怠慢和自大,facetime使是一例....過去十年都是如此

    apple最終敗在自己的封閉,現今的windows穩坐了95%以上市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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