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28日 星期六

鴻海富士康Foxconn成敗都是Nokia,不是蘋果

富士康 Foxconn 在北歐少數知道,在香港近十年來許多人都知道,在台灣大家還是只知它是鴻海子公司。但在美國沒人知曉,直到最近兩年。富士康 Foxconn 並非是代理蘋果而聞名,它因 “血汗工廠” 而聞名。有趣的是, “血汗工廠” 是台灣媒體,台灣三大毒害 (名嘴、記者、立委),最先炒出來的。最後美國名嘴也一樣下毒,見“捏造“血汗工廠”不用代價?美國生活的捏造笑話”。可憐的台灣企業,不但要面對韓國的、中國的、也要面對台灣自家人的
台灣富士康 “血汗工廠”事件,最初是因自殺事件引起。而第一次被台灣三大害炒作報導後,自殺事件接種而來。在鴻海接者對自殺家屬安慰金後,自殺事件更多。有趣的是,自殺事件是可暗示的!憂鬱者拷貝模仿先驅自殺者的行為,模仿自殺的方式,模仿殺人的方式,也就是 CopyCat。鴻海跳樓自殺事件,不能排除是 Halo Effect 造成!電視新聞網路一而三,一再的報導鴻海富士康跳樓自殺的方法,會暗示心情不好、有憂慮症的人走向自我毀滅之路!見 “鴻海跳樓自殺事件是光環和模仿作用 Halo Effect/CopyCat”。台灣近幾年來的燒炭自殺,就是媒體、三大毒害教出來的

老人不是說富士康不是血汗工廠,而是全紅色中國,甚至於台灣,都是血汗工廠!但只有富士康被拿出來在顯微鏡下檢視!
雖然美國公平勞工協會 (FLA),後來幾乎還了鴻海富士康的清白,但傷害已造成!而更諷刺的是,自今沒有其他一家公司接著接受美國公平勞工協會 (FLA) 的檢視

因為最近幾年蘋果是世界最吸引人注意的公司,富士康代工蘋果產品。而富士康被 “血汗工廠”炒出來後,“富士康 = 蘋果” 變成一般人的直覺反應,尤其是美國和台灣。富士康的罪,如有的話,就是蘋果的罪。
但事實上不是,“富士康 = Nokia”,因為:
鴻海擁有富士康 Foxconn 70%的股份,富士康於2003年初率先取下諾基亞Nokia全球手機市場的訂單。當時Nokia就是全球手機的龍頭,除美國外 (美國是Motorola) Nokia就是手機代名詞
。取得Nokia訂單,開始了鴻海郭台銘的手機代工的板業。當年為了取得諾基亞的信任,鴻海還先買下諾基亞在芬蘭的主要手機機殼廠。鴻海可說是用心良苦。後來也因取奪Nokia的這塊大餅,使富士康可風風光光地在香港上市。2005年2月3日,富士康在香港掛牌以3.88元港幣上市,成為鴻海集團旗下首家成功海外掛牌的子公司,四個半月後,富士康股價漲幅超過五成,原因是營收較前一年成長203%,獲利增幅更達78%。到2006年9月11日被香港恆生指數納入成分股。到2006年11月7日的股價達27.7元港幣,大漲6.13倍,成為鴻海集團總市值僅次於鴻海的子公司。

但自此後,富士康開始走下坡。起因在中國比亞迪的挖將,將近500名富士康主要幹部、員工跳槽至比亞迪,也將技術以及大筆訂單帶到比亞迪 (這幾乎是台灣產業在中國的起降模式,被)。
到2011年5月富士康被香港恆生指數成分股除名!2011年6月7日生效。
Why?
因為Nokia仍是富士康最大的客戶!過去幾年來,Nokia諾基亞佔富士康的營收佔比為40%。
而Nokia現在的處境,可說是天底下人人皆知,Nokia已達快靠賣專利為生的公司。老人也多次報導過,Nokia的股票被分析師列為僅次於垃圾級別債券。連全球手機王座都讓給三星。
所以當富士康昨天日無預警的公佈上半年獲利預警後,在港股價大跌,收3.78港幣,跌15.8%,連帶衝擊整個台灣鴻海,股價也大跌4.52%。

可憐的富士康 Foxconn,可憐的鴻海!

PS:2011年蘋果營收佔鴻海富士康年度總營收的30%。

5 則留言:

  1. 老人總是帶給大家一般媒體不會報導的消息與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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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因為媒體無“歷史”!!不會看新聞的背景。每個新新聞都有舊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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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1.關於血汗工廠,富士康確實很冤,這在中國大陸不算是特例,政府有更大責任。2.被人挖將,很正常,如果單單只靠台灣本土人才,只能處於競爭的劣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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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看到博主這篇文章,本來讓我相當好奇,難道一切都是幻覺?富士康居然與蘋果沒有關係?所以小弟花費了一些時間去尋找資料,最終發現,博主所言,可以直接丟進垃圾桶!

    博主說,富士康=Nokia,完全正確
    博主說,Nokia佔富士康去年40%的盈利收益,也完全正確
    但前提是,這個富士康是在香港上市的富士康國際(2038)
    而且,你為何不提,=Nokia的這家香港富士康,一直以來,參與蘋果業務均極少呢?

    另一方面,富士康的母公司,鴻海精密(2317)(台灣上市公司),卻一直都是蘋果集團的最主要代工商,你為何又刻意淡化?而鴻海於中國所設立的一系列代工蘋果的工廠,全部均用富士康為名,你又為何不說清楚?蘋果大部分手機,均是由富士康工廠所生產,此一前提完全不假,但要強調的是,這些富士康,與你說Nokia業務佔40%的富士康沒有直接關係!

    06年之後,富士康國際業務走下坡,此言不假,但為何你不說清楚,是因為07年起iphone上市,作為富士康母公司的鴻海集團,大接蘋果iphone訂單,並搶走大量傳統手機的市場,嚴重打擊富士康的業務?

    博主文初所用的圖片,為富士康科技集團,卻正正是富士康國際、及鴻海精密等公司的最終控股母公司,這家公司旗下兩家子公司,一家在港上市,專做nokia等蘋果的對手的業務,另一家卻以代工蘋果為主要業務,為何文中又不寫清楚?

    再看鴻海去年iphone的出貨量,券商指去年第四季鴻海做出3500萬支iphone以上,而蘋果去年第四季iphone銷售亦不過3500餘萬支!就憑這些數據,你想撇清蘋果與富士康的關係?太搞笑了吧。

    的確,可憐的富士康,可憐的鴻海!一家做了替死鬼,另一家的主營業務之一,居然被說成一文不值,大家居然還說iphone銷售增長,刺激鴻海股價上升,台灣所有財經記者、所有券商、所有分析師,全部該去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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