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出國期間對我而言最大的新聞就是台灣App可七天內退費的機制。蘋果似乎同意的老北市的規定但Google卻關掉台灣的付費機制,Android App不賣了!
憑良心而言,老人認為老北市的軟體退費規定是不一定對的!因為它只注意到消費者權益,卻沒有注意到軟體開發者的權益!老北市的這個法律,一開始注意到一般貨物,但沒有想到軟體的問題!但因為市議員提出,卻硬把法律用到軟體購買上。有一些軟體可能只是小遊戲,30塊錢台幣,可能只是要讓你玩個3天,但將來玩完後,就可退費!軟體開發商的權力在那裡?
老人認為如依該法的精神,亦因可用到實體零售店的買軟體行為!Why not?我買了Windows 7,六天後,發現不好,也應可退費!!!因為道理完全一樣!同樣的買平板,亦應美國一樣可試用後退費!
有趣的是Google關掉台灣的App買賣機制,似乎也引起Android fanboy少數人的驚訝!大罵Goolge退出台灣市場的意念?但老人出國期間問了兩個htc使用者,他們認為影響根本不大,因為幾乎所有Android App都有盜版可用!
老人的意思不是說App一律都不可退費,的確有騙錢的App出現於市場,只是要大家正視這個問題!這是一個新的市場,新的買賣行為,值得大家討論!
試想你自己是個App發展者,可能你就會知道事情不是想像中的簡單!
這是一場精心策劃的計謀,但百密一疏,沒想到竟然傷到自己人。
回覆刪除只要把整個事件過程研究一下,那種環環相扣情節,就可知道事情的真相:「用 iPhone 打擊 iPad2」。
同意老大哥的意見,軟體(尤其是行動裝置的app)的消費保護機制,確實應該重新審視。可惜在台灣這種理盲且濫情加民粹的社會環境下, 心平氣和、理性討論、據理力爭似乎成了“不可能的任務”。看來我們需要更多像老大哥這種在不同領域別有洞見的專才發聾振聵才是。
回覆刪除關於You and Me先生(或小姐)的發言, 恕我愚昧不是看的很懂。 能否請說詳細一些, 我真的很有興趣想多瞭解各方看法和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