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5日 星期日

蘋果公佈供應商名單和勞工調查報告


因為過去鴻海富士康中國員工跳樓問題,引起公眾的注意企業員工工時和工作環境問題。由鴻海富士康的例子可見一旦發生糾紛時,原公司和代工公司的關係未來可能愈難理清,˙公司和個人員工亦同樣。
蘋果於13日史無前例地公佈97%的蘋果供應商名單,共156家(其中台灣供應商約計39家)。也同時報告“Supplier Responsibility Progress Report 供應商責任進展報告”。發現有關工時、休假、有毒物質的處理方式、公安、等問題上供應商許多不合規定。如,僅38%下游供應商遵守蘋果公司訂定的工作標準,每周工時上限60小時、每周至少休假一天,等。唯有童工問題似乎已解決較多。蘋果將把勞工問題交於外部獨立勞工權利組織單位,“公平勞動協會FLA Fair Labor Association”,來調查監督。在1999年由美國前總統 Bill Clinton 敦促下成立的“公平勞動協會”,蘋果為第一家加入的科技公司。蘋果執行長Tim Cook還Email給蘋果員工相關說明。

老人:外商公司問題恐怕遠不如開發中國家或是未開發中國家內的本國公司的問題。只是無法讓國際知曉。不只是中國,在台灣的科技業、醫療業、交通業等工時問題已嚴重到要不知如何解決的地步。
老人知道有一家台灣知名公司,要新進員工先6個月半薪適用訓練,合格後一簽約要簽6年,違約要罰半年薪水。但因為工作超時,和艱辛,前兩年每年大約20%員工無法做完,只好選擇離職,於是繳回半年薪水。所以事實上公司以極低的薪資使用員工,公司實質付出的不是表面的薪水!而且為了避免員工知道勞工權益,公司一律只收大學新進人員,畢業後如滿一年以上或有工作經驗者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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