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17日 星期四

數位內容訂閱的平台服務費爭議


所謂的數位內容業,意指數位報、雜誌、電影、音樂等的發行公司。平台服務費,指平台對在其內發行的數位內容業收取訂閱費的服務費。
蘋果二月15日發表其服務費為訂閱費的30%。引起了廣大的爭議,甚至於還莫名其妙地被提起市場壟斷的問題。
但事實上蘋果在服務費的說明裡提到數位內容業可自由的加入蘋果的訂閱系統,或是讓讀者不選用蘋果的訂閱系統。但App內不能不提供讀者選擇的權力!讀者如選擇不加入蘋果的訂閱系統,他選在開發者的網頁訂閱亦可。此時會暫時跳出App,在網頁訂閱,輸入你的帳號和付費資訊(和目前網頁訂閱一樣),訂閱成立後,會跳回App。
因為可自由選擇訂閱方式,且目前訂閱平台除蘋果外,仍有剛宣布的Google、Amazone亞馬遜、還有一些數位音樂平台(如Rhapsody)等,所以要告蘋果的壟斷是不可能成立的!
所以目前的爭議只是在30%是否合理。最初的Amazone亞馬遜書籍訂閱收取費用是40%-70%,後因為蘋果收30%,才下殺服務費用至30%。
Google昨天仿蘋果,亦發表訂閱系統,而服務費為10%。
無論如何收取服務費,對讀者而言在App內可訂閱都是方便無疑的。而且蘋果不准許數位內容業收集訂閱者的個資

所以30%合理嗎?
以實體報業和雜誌而言,書商、報攤、書店、印刷等等都要費用,遠遠超過30%!
假如你做一個平台,自己好稱很好,但大家都不用,使用顧客少,數位內容業也不在你的平台發行,那麼即使是不收服務費,也沒用!
假如你的平台,顧客成千上萬,付費體系安全有保障,數位內容業爭先恐後想在你的平台發行,那麼服務費的收成,可能30%是合理的!
所以收多少訂閱服務費,要看該平台的顧客多少、安全可靠、支援服務等等因素決定!另外顧客的特性亦很重要,那一個平台的顧客較敢花錢訂閱?那一個平台的顧客價值較高?
這是自由市場,數位內容業可自己判斷。加入或退出,決策者的智慧將導引數位內容業廠商的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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