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6日 星期二

兩個蘋果Two Apples:When Apple meet Apple at iTunes


當兩個蘋果終將約會時,那約會的最佳地點為何?答案當然是iTunes。
世上有些歌星或是合唱團或是歌手的後代就是打死了也不讓他們的音樂上iTunes。他們認為iTunes抹殺音樂,就像是早期他們也認為CD抹殺音樂一樣。披頭四(甲殼蟲)或是後代就是其中之一!
流行音樂史上1960年成立於英國利物浦的披頭四算是巨星中的巨星,其地位無人可及。

1969年披頭四在英國成立了一個唱片公司,叫"蘋果唱片公司"。這就是後來披頭四和蘋果公司對於"蘋果"的版權爭議!這爭議達29年,到2007年雙方才法律解決!但唱片公司成立後一直都發生音樂的版權糾紛,導致同年披頭四合唱團的解散。

喜歡音樂的蘋果老闆Steve Jobs創立iTunes,但有生之年若無法讓披頭四音樂上iTunes應該算是他的一大遺憾!因為他是眾所皆知的披頭迷!
現在一大堆謠言都猜台灣今晚11點要公布的iTunes: "Tomorrow is just another day. That you'll never forget." 指的就是披頭四音樂要上iTunes。
老人已準備第一時間買入"Let It Be"!等著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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