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在2010年iAd推出後,蘋果對其成績一直沒很滿意。雖然最近根據IDC,雖然蘋果的iAd只有在蘋果的iOS上有之,但在2011年美國,蘋果的iAd佔行動網路平面廣告營收的15%(見
Google的行動網路廣告營收80%來自蘋果iOS,只有20%來自Android),Google佔24%。顯然地蘋果在自家的平台上,廣告落入他人之手,是不滿意,還是想更進一步。
價格是主因,因為一開始蘋果取50%利潤,加入費用100萬美元。但後來降至40%,加入費用50萬美元。今年2月中蘋果進一步將加入費用降至10萬美元。現在根據The Next Web,蘋果進一步將抽取費用降至30%,發展商得70%。
一般認為這是正面的,因為畢竟佣費太高還是不合理,尤其廣告還是發展商的旁門收入。
有說是因為現在不再計"click"只計"impression",所以提高至70%補償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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