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行動裝置廣告公司Millennial Media的六月營運公布,全體而言廣告來源,智慧型手機佔65%,18%為連網裝置(connected devices, 含iPad, iPod, Sony PSP, Nintendo DS),17%為其他手機。
而以營收來看,49%的廣告營收來自蘋果iOS平台(iPhone/iPad/iPod touch)。41%來自Android系統,9%來自黑莓機系統,1%來自其他系統。
以裝置而言,iOS裝置也是第一位,但只佔30.76%。其中單算iPhone仍是手機第一位,佔16.19%。
所以蘋果iOS平台仍為賺錢的主要平台,而且因為iPad的數量相對於智慧型手機是小數量,但廣告效果驚人!由其數據可猜測iPad廣告營收最高可達全部的14.5%!iPad似乎是未來廣告業的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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